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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艺术学院团委关于确立刘禹萱等51名发展对象的公示

来源 :发布日期:2024-10-24点击量:

经艺术学院各学生团支部严格审查,广泛听取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、团支部等方面意见,现确立刘禹萱等51名入团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。

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在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艺术学院反映,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;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,公示期间不予受理。

公示日期:2024年10月24日-10月28日

电子邮箱:artxuegong@163.com

举报电话:0451-55191536、0451-55190525

举报地点: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新艺楼430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