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艺术学院各学生团支部严格审查,广泛听取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、团支部等方面意见,现确立刘禹萱等51名入团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。
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在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艺术学院反映,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;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,公示期间不予受理。
公示日期:2024年10月24日-10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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