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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艺术学院党委关于确定刘梦豪等25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
来源 :发布日期:2025-11-03点击量:

  经艺术学院党委及各党支部严格审查,拟确定刘梦豪等25名同志为发展对象,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附件。


对公示人选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反映,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,公示期间不予受理。

公示时间:2025年11月3日—11月7日

受理单位: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新艺楼422)

受理电话:55190711

电子邮箱:artxuegong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