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 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条件和评审实施细则,按照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则,综合考虑申请学生学习成绩、荣誉获奖、社会实践、体育综测素质、就业创业等方面,学院决定推荐以下学生为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 “优秀毕业生”,现在全院范围内公示。
如对拟获奖学生有异议的,请到学生工作部或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。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,将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26年5月11日—5月15日
受理电话:55190711
电子邮箱:artxuegong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