艺术学院以教材工作总结为契机,自检自查学院教材选用工作标准和程序是否符合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》(教材[2019]3号)、《东北农业大学教材管理办法(修订)》(东农教字〔2023〕69号)文件和学校相关工作通知要求,对选用教材教研室完成初审,到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复审,艺术学院党委审核等全流程全部完成,现将教材选用结果公示于学院网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