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简称艺术学院学工办)是艺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负责学生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。艺术学院学工办坚持精干、高效的原则,结合学生工作思想性、综合性、时效性和突发性的特点,树立“以学生为本”的工作理念,在校党委、学工部和学院分管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,通力合作、齐抓共管,认真履行对学生的教育、管理、指导、服务。
艺术学院学工办的主要职责如下:
1、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。组织、指导学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,加强对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素质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。
2、把握学生动态,做好学生稳定工作。全面及时掌握学生整体状况,注意个体差异,做好预测,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工作。妥善处理学生突发事件,加强善后教育,切实做好学生稳定工作;建立与学生家长的联系,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各项工作。
3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行政管理工作。包括综评考核、学生奖惩、勤工助学、助学贷款、学费减免、毕业生教育、毕业鉴定、档案整理、寝室卫生、课外锻炼、学生军训、学生保险等有关工作。
4、加强对学生的日常指导与服务。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,认真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,积极构建学院学生工作对学生学习、生活、就业等方面的综合服务体系。
5、认真做好各级各类学生干部的选拔及培养工作,经常性地指导其开展工作,切实加强学生学风、班风、寝风建设。
6、及时总结学生工作经验,认真撰写学生工作理论文章或调查报告,制定符合本院实际情况的学生管理和奖惩制度;加强学院学生工作的对外宣传报道,做好学院相关信息的留存及上报。
7、认真做好学院党政和学校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各类学生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