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、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,本着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择优”的原则,在广泛宣传基础上,经学生本人申请,班级评议、学院推荐,综合考虑在校表现等因素。学院决定推荐以下学生获得2020-2021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,现在全院范围内公示。
如对拟获奖学生有异议的,请到学生工作部或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。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,将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1月7日—11月10日
受理电话:551907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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